内蒙古“流动仲裁庭”开到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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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玉波 通讯员张斯琦)“我计划请假去仲裁院进行庭审,没想到仲裁院直接上门,真是太省事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劳动者成先生激动地说。 日前,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

本报讯 (记者李玉波 通讯员张斯琦)“我计划请假去仲裁院进行庭审,没想到仲裁院直接上门,真是太省事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劳动者成先生激动地说。

日前,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流动仲裁庭”走进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现场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包括成先生在内的24名劳动者拿到劳动报酬33.6万元,一起工资集体争议得到顺利化解。

成先生等24名劳动者的劳动矛盾纠纷通过“流动仲裁庭”在家门口解决,在内蒙古自治区并非个例。

据了解,为方便当事人、服务基层,把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将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仲裁机构开展了“流动仲裁庭”下沉基层活动、“巡回仲裁”直通车行动。把仲裁庭“搬”到困难群众和企业的家门口、搬到一线,从“坐等办案”变“流动庭审”,切实帮助劳动关系双方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人社系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通过把“流动仲裁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1372家企业活动、全覆盖建立农牧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探索建立13家新业态调解组织等形式,开展送法入企、用工体检、普法宣传、网络课堂和庭审释法等志愿服务,切实发挥调解仲裁依法便民高效的特点,增强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跑出内蒙古速度。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流动仲裁庭”不仅是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更是切实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凝聚争议多元处理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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