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出台创业担保贷款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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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原标题:我市出台创业担保贷款新政(主题) 个人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副题) 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王英)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就业服…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原标题:我市出台创业担保贷款新政(主题)

个人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副题)

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王英)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为更好地支持创业就业,呼和浩特市于日前出台了《2021年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与往年相比,此次出台的新政扩大了支持范围,并将个人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

据了解,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为: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的农牧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入乡留乡人员(其中,入乡人员指具有一技之长或掌握前沿科技的入乡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和科技人员;留乡人员指未转移就业的留乡农村牧区劳动力)在呼和浩特市以个体、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且资金不足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在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方面,对在呼市地区创业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由最长不超过2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年,对毕业5年之内在呼市地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其他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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