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老人患病住院子女可享陪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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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5日电(曹桢)1月1日起,《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当地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遇到老人生病住院时可以享受带薪陪护假。 《条例》规定,老…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5日电(曹桢)1月1日起,《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当地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遇到老人生病住院时可以享受带薪陪护假。

《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陪护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条例》还对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行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保障老年人权益等作出规定。

鄂尔多斯市于2012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内蒙古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地级市,全市现有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28.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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