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召开2022年第18次(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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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5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召开2022年第18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4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5月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内…

  中工网讯 5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召开2022年第18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4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5月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慧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级工会要深刻理解“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工会的指导服务、支持保障,坚持资源力量向基层倾斜下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保障广大职工的工作生活安全有序稳定,帮助解决企业和职工的后顾之忧。要高度重视疫情对劳动关系带来的影响,做好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的指导和服务,引导职工和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妥善处理复工复产中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问题。聚焦重点行业企业、新就业形态群体,因地制宜开展关心关爱服务。要进一步组织开展常态化送温暖慰问,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生活遇到临时性困难的职工送温暖和帮扶力度。

会议要求,要推动做好“六稳”“六保”特别是稳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网上就业服务平台效能,努力做到多转岗、少下岗,多就业、少失业。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创新创优潜能,创造一流业绩,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生产施工和建设任务。依法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职工健康防护工作。积极做好职工技术技能培训,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生产经营、实现和谐发展。要大力宣传疫情防控中的先进人物事迹和各地工会的好经验好做法,普及防疫科学知识,为一线医务人员、患病职工、普通职工提供心理援助服务。(王瑞波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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