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获评自治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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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小区)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获评自治…

中工网讯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小区)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获评自治区文明单位。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工会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机关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干部担当精神不断激发,工会特色品牌影响力有力提升,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彰显,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厚积薄发、蝶变花开,先后荣获“自治区直属机关文明单位标兵”、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部委授予的“节约型机关”等荣誉称号。

新时代新征程上,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将以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为契机,继续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为自治区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切实将精神文明建设内化为坚定信仰,外化为工作实践,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作出工会组织新的更大贡献。(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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